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誇張的食品廣告能信嗎?
2006/08/03
DR.LOU
8,061

誇張的食品廣告能信嗎?



「不用運動、不用節食,只要 14 天,保證讓你瘦下來,而且一瘦再瘦、愈吃愈瘦 … 」、「失傳已久的珍貴豐胸秘方,絕對可以一個禮拜大一個罩杯,無效全數退費 … 」、「純天然植物性成分,不含西藥,絕無副作用,讓你重振男人雄風、性福久久 … 」、「高科技奈米技術,迅速吸收直達骨髓,想要多高,就有多高,輕鬆擺脫矮子的宿命 … 」、「多國實驗團隊精心研發,萃取珍貴有效成分,可以提高免疫力,有效預防癌症 … 」 … 這些經常在電視、報紙上出現的廣告詞句,是不是很讓人心動呢?但這些廣告能信嗎?食品真的會有這麼神奇的效果嗎?在您心動之際,且讓我來揭開這些不實廣告的真實面目。

 

不實廣告的真相

 

食品的主要功能是提供熱量及營養素, 以維持人體生理功能的正常運作, 除了經衛生署審核通過的「健康食品」可有其保健功效之宣稱外,一般食品的標示、宣傳或廣告,若有涉及誇大不實、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的情形,則已違反了「食品衛生管理法」之規定,根據衛生署統計,食品廣告最常見的違規情節,就是宣稱可以減肥、豐胸、增高、壯陽,以及保肝、解毒、增強免疫力等等,由此可知,廣告業者是利用民眾想借由改變身體外觀以提升自信,或促進身體健康的需求與渴望心理,大肆推銷其產品,但消費者切勿相信這些誇大不實的食品廣告,因為它可能潛藏的危機,您不能不注意。

 

有些不肖業者,為了使產品達到其廣告內容所宣稱的效果,不惜在產品中違法添加中、西藥或其他不法成分,例如有些宣稱壯陽的產品,違法添加威而剛、犀利士等西藥,卻以食品之姿態販售,藉以掩飾其偽禁藥的身份;也有標榜減肥的食品,被檢驗出含瀉藥等成分,民眾若誤信誤買了這些產品,很可能花錢又傷身,甚至危害生命。


所以,民眾如有任何疾病或生理不適,都應儘速就醫,請教專業醫師給予正確診斷和治療,因為食品絕對無法取代正統的醫療行為,即使想購買具有保健功效的食品,也要認明包裝上印有「健康食品」標章的產品,並依自身狀況適量食用。此外, 如有體重超過理想範圍的問題, 切記應攝取均衡飲食、減少熱量攝取並配合適當運動,才是健康減重的正確方法 ,也可以參閱衛生署所編印之「控制體重祕訣」手冊,並請教醫師、營養師,依個人情況設計減重計畫 ,千萬勿信食品廣告中諸如燃燒脂肪、排油除脂、想瘦哪裡就瘦哪裡 … 等誇大的美麗謊言,以免體重未減卻失了健康。

 

不實廣告面面觀

 

五花八門的食品廣告,不外乎以各式行銷手法吸引消費者注意,而不實廣告常隱藏在下列幾種情境裡,在此提醒消費者勿受騙上當:

 

一•  以名人、藝人或專業人士代言產品,此法不僅可提高產品知名度,更可取得消費者信賴,即使這些廣告內容涉及違法,民眾也不易起疑,甚至廣為宣傳,但名人代言的廣告違規比例相當高,民眾千萬不可盡信。

 

二•  強調產品經多人親身體驗,運用使用前後比較照片,大量訪問使用者心得感想等,以激發消費者之認同心態,誘發購買慾望,但這些使用者、使用前後之數據、照片、感想等內容,大多虛構不實。

 

三•  標榜最新科技產品、榮獲多國專利,並以艱澀的專有名詞、技術名稱、強調最新發現的某種珍貴成分等用語混淆視聽,使消費者陷入高科技迷思而掉入陷阱,民眾不妨先詢問醫師或營養師之意見,以免被誤導而不自知。

 

四•  節目廣告化或廣告節目化之行銷手法,即是以節目之名行廣告之實,在節目中不提及任何產品名稱,只是請醫師、營養師、名人、藝人或佯稱消費者的見證人,討論各種疾病、症狀的成因,以及吃了某種產品可以達到某種效果等,同時在螢幕上顯示諮詢專線,讓觀眾可藉此購買到與節目內容相關的產品。這種變相的廣告手法,與以往有特定品牌產品的廣告型態不同,所傳達的訊息將嚴重誤導消費者,更容易使消費者失去戒心。

 

五•  藉由產品經衛生署配方審查認定為食品之公文旨意,打著「領有衛署食字號」、「衛生署審核通過」或「衛生署許可」等標語為產品加持,誤導消費者該產品經衛生署檢驗合格,可以安心食用,但食品並不需要於上市前事先審查或檢驗,衛署食字號亦僅是回復廠商申請配方審查之公文字號,民眾切勿因此相信該等誇大不實的食品廣告,而且衛生署已經正式公告,自 94 年 4 月 1 日起,食品廣告不得再引述衛署食字公文字號或同等意義之字樣。

 

打擊不實廣告 - 拒買還要檢舉

 

為了遏止誇大不實的食品廣告充斥媒體,衛生署及各級衛生單位均將食品廣告之稽查,列為施政重點項目之一,針對民眾經常接觸到的報章雜誌、電視、電台、網路等傳播媒體進行監視,如經查獲涉及違規之食品廣告,除由各轄區衛生局進行查處外,衛生署並於網站上定期公布違規廠商名單,以供民眾查詢,該資料可於 行政院衛生署網站 ( http://www.doh.gov.tw/) 之衛生署各單位 - 食品衛生處 - 業務資訊 - 違規食品廠商名單,以及食品資訊網 ( http://food.doh.gov.tw ) 中獲得相關訊息。

 

廣告活動雖為市場的正常供需現象,亦是經濟發展不可或缺之一環,但誇大不實的食品廣告,除了會誤導消費者對於健康飲食觀念外,嚴重者甚至誤導民眾生病時,不依循正確之醫療管道就醫而延誤病情,所以,凡是廣告內容太神奇、太吸引人的,消費者都要提高警覺,並且抱持「不信、不聽、不買、不吃、不推薦」之五不原則,共同抵制違規廣告,衛生署 亦歡迎民眾提供電視、電台之側錄帶,或報章雜誌廣告影本等違規廣告資料,向衛生機關檢舉,以共同打擊不實廣告 ,維護全民健康及大眾消費權益。

 

 

食品衛生處 李昕潔 副審查員
( 資料來源: 食品資訊網 )